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流域水电站2025年-2027年库区漂浮物打捞、清运及处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9478,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三标段。
2.1.1项目概况
(1)双江口水电站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金川县和马尔康市均处于阿坝州的西南出州交通要道上,纵贯金川县域的省道S211线南北连接国道G317、G318线,分别是连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成都平原的重要通道。工程区域有省道S211和国道G317通过,对外交通良好。
双江口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防洪,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坝址控制面积39330km2,占大渡河总流域面积50.8%。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502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58.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死水位2420m,水库长度约57.06km,总库容29.4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MW(4×500MW),发电引用流量1064m3/s,保证出力48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电站预计2024年11月一期蓄水,2025年 12月首台机投产发电。
(2)金川水电站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坝址距下游金川县城约13km,是审定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中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场址位于大渡河右岸支流新扎沟汇合口以上长约1km的河段上。自工程区沿省道S211线北行36km至红旗桥、后接国道G317线可到达成都,坝址处距成都全长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拟装机容量900MW,安装4台套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运行年发电量34.79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045h,电站预计2025年3月蓄水,2025年6月底首台机投产发电。
计划首台机投产时间2025年6月。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双江口水电站、金川水电站的库区漂浮物打捞、清运及处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漂浮物打捞:水上作业人员对漂浮物进行打捞。
(2)漂浮物清运:对打捞上岸的漂浮物根据分类情况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并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地方环保、城建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运输。
(3)漂浮物处理:将经过消毒杀菌处理后的漂浮物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地方环保、城建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4)清淤作业:使用委托人提供的门机、或使用汽车吊配用清污机械、或人工使用打捞工具作业,对各电站坝区范围内的拦污栅前(不含拦污栅本体)、闸门孔口内及近坝库区(起重设备臂架范围内)漂浮物、沉底物进行打捞。
(5)库区牲畜尸体规范处理。
(6)库区巡视。
2.1.2其他:双江口水电站服务期计划自2024年11月至2027年12月;金川水电站服务期计划自2025年2月至2027年12月。
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考评办法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达到80分及以上,招标人可选择第二年继续执行合同,若考核为80分以下,招标人将终止本服务合同,相应费用计算至合同终止日,受托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第二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根据考评办法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若第一年和第二年两次考核中均达到80分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达到90分及以上,招标人可选择第三年继续执行合同,若第二次考核为80分以下或两次考核中无一次达到90分及以上,招标人将终止本服务合同。受托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因政策性调整或其他因素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委托人提前3个月通知受托人后,可终止合同,相应费用计算至合同终止日,受托人不得对此提出费用索赔。
2.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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