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1炼钢厂330T吊具等修复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501炼钢厂330T吊具等修复(AGGFGSFGXHD250123187513)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技术,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2501炼钢厂330T吊具等修复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提供涵盖投标内容相关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5)起重设备制造资质(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2、相关人员有需要进入甲方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与生产厂签订安全告知书,有生产厂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
3、根据设备相关方管理规定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和社保参保人员少于10人的供应商不予办理相关方准入。
4、修复设备备件到货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办理报支手续,付款方式按鞍钢集团各子企业现行付款方式执行。
(1)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十一个月支付;
该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调整的可能,具体按鞍钢最新付款政策执
5、业绩要求: 要求承修方具有2020年以来330t及以上吊具制造或修复类似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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