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平台(钢结构)加工定作项目(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钢平台(钢结构)加工定作服务项目为一体化集成装置制造用加工制作其所使用的钢平台。钢平台(钢结构)用于呈竖向双层或多层布置的一体化集成装置,其加工定做包含橇体制造安装、支撑立柱制造安装、喷砂除锈、喷漆,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后,进行组装、拆卸,以及采购人运至油气生产站场后的再次组装,防火涂料施工等内容。具体规格及型号见招标人提供制造图。
2.2招标范围:
项目预计金额325万元(含税),共需2名服务商,工作量按照第1名占60%,第2名占40%进行分配,最终结算以实际生产订单为准。若中标人交货进度或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调整工作量分配比例。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合同限期: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验收结算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服务商制造厂房、采购人指定的预组装地点及油气生产站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备钢平台(钢结构)制造销售或加工服务业绩(中间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3.3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机械或材料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机械或材料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焊接人员至少10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2024年6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
3.4场地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加工场地,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3.5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有2台电焊机、2台10吨及以上起重机设备,两设备必须同时拥有(提供购置发票、设备铭牌及对应照片,起重机设备若为租赁场地提供,无法提供购置发票的,还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需在租赁合同内明确租赁场地内含2台及以上起重机设备)。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
1)若成交,加工定作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修理、重作、更换,并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单台设备对应合同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经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拒绝支付经修理或调换后不符合约定设备的价款,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供货周期40日历天内交货。为了保证承诺的有效性,在后期供货环节中中标投标人因未能履行承诺的供货时间,因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逾期交付货物,交货期每延误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延迟交付部分的货款金额0.5%违约金,若造成采购人工期延误、计划变更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相应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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