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品质硅铁合金项目(一期)成品车间、机修车间、微硅粉库、空压站、新水泵站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贷款(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品质硅铁合金项目(一期)成品车间、机修车间、微硅粉库、空压站、新水泵站起重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TCC2500513164
3、项目概况: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品质硅铁合金项目的成品车间、机修车间、微硅粉库、空压站、新水泵站起重机的采购
4、项目地点:甘肃永登县连海经济开发区永登县河桥镇南关村。
5、招标范围: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品质硅铁合金项目(一期)成品车间、机修车间、微硅粉库、空压站、新水泵站起重机采购项目的成套起重机、轨道、滑触线等设备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等全部内容。对于招标范围及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内容但又是满足工艺设备和公辅设施的功能和安全环保稳定运行所需要的任何内容和项目均应包括在工程范围之内。投标人都应给以补充完善。如签订合同和技术协议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且确实是满足功能和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图纸等补上,且不再发生任何补充费用。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形式(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税费,合同履行期间,除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交货完成后45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生产时间为准)如招标人要求推迟交期,则应在招标人要求推迟后的日期交付,招标人可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改变交货期,逾期交货的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项目实施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须具备生产起重机的能力,主营业务为起重机生产制造,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和门式起重机(A)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起重机供货(含安装)的类似业绩。(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2、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其它承诺函: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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