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麦岭磷化工10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电动葫芦3台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黄麦岭磷化工10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电动葫芦3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黄麦岭磷化工10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电动葫芦3台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所需采购的电动葫芦3台用于黄麦岭磷化工10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本项目合同预估计为 12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电动葫芦3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书;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同签订后30天交货 ;
2.4交货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阳平镇黄麦岭磷化工厂区 ;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和需方现场使用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系起重机制造商,拥有起重机械制造A或B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2 年度、 2021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2年1月1日至 投标时间截止),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电动葫芦(起重重量≥10T)项目(提供合同含技术协议和验收证明);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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