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制水系统(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制水系统(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厦门市政特水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制水系统(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制水系统(起重机)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SWJG(货)招字2025-083号
2.3合同估算价:约65万元。
2.4 供货地点:厦门市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部。
2.5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工作。
2.6 招标范围:翔安北水厂一期工程制水系统(起重机)采购,以及以上所述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及取证。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投标人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如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④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级别为B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其供货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独立完成至少一项6吨或以上的桥式起重机供货安装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能力要求:时间以供货合同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①供货合同、②发票和③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用户使用证明盖章单位允许与合同签订单位不同,但应提供资料证明盖章单位为项目使用管理单位,且工程项目应与合同中一致)供货能力时间以供货合同的时间为准,如未能体现指标的,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如使用单位证明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至 2025年8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6楼1606)联系方式:0592-5907801】,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后不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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