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起重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名称: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起重设备采购
2. 项目编号:
3. 采购类别: 货物类采购
4. 采购内容: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5-34-03-006510)批准,招标人为广州工控智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起重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5.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8,000,000元
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