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富锦经济开发区对外保税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储监管区工程EPC项目工程门机拆除专业分包项目 (项目名称)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富锦经济开发区对外保税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储监管区工程EPC项目工程门机拆除专业分包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GC20250218
1.3采购方式:评审+报价组合
1.4采购预算:300000元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服务/建设)内容:门机拆除专业分包,含HGQ40T-M1型固定式钢丝绳变幅起重机1座及HGQ10T-25M型固定高架式钢丝绳变幅起重机1座拆除。
1.7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建设地点):富锦市上街基镇大屯村
1.8交货期(服务期/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
1.9付款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1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3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
2.3.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7.1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的状态;
2.7.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7.3法律法规或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3日 9 :00 至2025年6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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